前言:
为确保每一名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认真落实国家与学校的资助政策,以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贷款和社会资助为辅,奖励与资助相结合,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与个人自助相结合的完整扶助体系。
我们应该做到:
资助诚信
诚信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大学生不仅应具备强烈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的将诚信转化为自身的素养和行为,初学会将诚信融入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真正做到诚信还贷。
感恩励志
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先存有一颗感激的心,时时对自己的现状心存感激,同时也要对别人为你所做的一切怀有敬意和感激之情。只有对社会对环境及周围的人心存感激,才会幸福愉快,才能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才能在遇到困难时得到更多的帮助,从而写出大写的人生之路。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院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院《莆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老生要如实填写《莆田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资助政策简介:
院系勤工俭学
申请对象为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学生可以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学院勤工俭学的岗位。在每个月的月底根据各用工部门对勤工俭学学生的考核等第统一造表发放勤工俭学津贴,费用打入学生卡中。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35个工时计算,酬金为350元,以具体工时和10元∕小时上下浮动计酬。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为12元人民币。
绿色通道
为确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我院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适用于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由中央的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者,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适用于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十个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档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原则上每人每学年申请的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我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的减免学费政策。减免额度分为当年学费的30%、50%、70%及全免四个档次。
爱心基金
爱心基金是莆田学院为帮助由于突发性特殊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问题而特别设立的,每年10月份由学生自愿交纳人民币10元。补助对象主要为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临时经济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适用于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基本条件为当学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校院班级各类活动并取得成绩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突出表现的;担任校、二级学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对校、二级学院、班级集体有突出贡献的;其他突出表现的。每年10月份填写《莆田学院温暖助学成长计划申请表》进行申请。
新生特困补助
新生特困补助适用于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基本条件为当学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校院班级各类活动并取得成绩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突出表现的;担任校、二级学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对校、二级学院、班级集体有突出贡献的;其他突出表现的。每年10月份填写《莆田学院温暖助学成长计划申请表》进行申请。
寒假返乡单程路费补贴
寒假返乡单程路费补贴适用于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基本条件为当学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返乡路途较远或者路费较贵的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校院班级各类活动并取得成绩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突出表现的;担任校、二级学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对校、二级学院、班级集体有突出贡献的;其他突出表现的。每年10月份填写《莆田学院温暖助学成长计划申请表》进行申请。
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资助学金是由社会单位或个人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而设立的各项助学金、奖学金。近年来,学校先后接受社会资助设立了陈玉炎奖学金、正浩奖助学金、莆田市妇联助学金、莆田文峰天后宫助学金等各类社会奖助学金。